《中国企业公民评价标准3.0》专家研讨会召开

2014-05-13 16:26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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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7日,《中国企业公民评价标准3.0》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由委员会执行总干事熊晓芹主持、委员会副会长兼总干事刘卫华出席并致辞。

《中国企业公民评价标准3.0》专家研讨会召开

2014年5月7日,《中国企业公民评价标准3.0》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银监会、中国社科院、联合国全球契约中国网络、GRI、BSR、中纺协等机构的各领域专家出席研讨会。会议由委员会执行总干事熊晓芹主持、委员会副会长兼总干事刘卫华出席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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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专家研讨会现场

      从《标准1.0》到《标准3.0》的进化

企业公民委员会作为目前国内唯一致力于“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理念推广普及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在多年的实践中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策略。2004年底,委员会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成立“企业公民课题组”,历时半年研发并颁布了首部《中国企业公民评价标准》,称之为《标准1.0》,按照股东、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环境、公益慈善七大责任对企业进行评价。2005年,应用该标准开展了“第一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调查评价”活动;2008年又增加了社区、反腐反贿、保护知识产权、发布报告四大责任,升级为2.0版,使用至今。

《中国企业公民评价标准》对于宣传推广现代企业公民理念、培育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塑造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等方面起到了“方向标”的作用。

《标准3.0》的创新与突破

近年来,随着全球主流舆论与国内政策环境的变化、环境资源形势与消费者价值取向的倒逼、以及本土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原有标准在优秀企业公民评价中的引领性面临挑战。为了回应国内外企业公民领域的热点议题、融入国际企业公民评价的优秀实践,委员会于2014年初启动了《标准3.0》修订项目,并先后向30余位各领域专家征求意见;在原有的《标准2.0》基础上,融入了“美国最佳企业公民100强”评选标准以及ISO26000、GRI(G4)等国际标准;特别增加了合规治理、气候变化、环境、员工关系、人权保障、产品责任等相关议题,形成了优秀企业公民评价的八大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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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研讨会专家刘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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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研讨会专家惠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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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研讨会专家陈胜

与会专家纷纷表示,《标准3.0》融入了全球企业公民热点,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并有效地回应了国内的具体问题,对中国企业公民实践起到了引领作用。

在《中国企业公民标准3.0》修订工作中,得到了许多业内专家的大力支持,企业公民委员会对专家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敬意!他们是:

张峻峰  人社部劳动保障研究所副所长

陈元桥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

惠宇明  GRI中国首席代表 

王承波  BSR北京办公室咨询项目总监,博士 

陈   胜   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处长

张继焦  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

陈晓燕  安永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总监

韩   斌   全球契约中国网络执行秘书长/中企联雇主工作部主任

梁晓晖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首席研究员

裴   誉  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博士

李伟阳  中国国家电网公司社会责任办公室副主任

陈   锋   国资委研究局副处长,博士

常   杪   清华大学环境管理与政策研究所所长 博士生导师

李如松  CDP中国项目主任

唐   钧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刘力纬  华北电力大学企业组织与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周国银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CSR管理部高级经理

侴景垚  安永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高级经理

林   彬   河南省民营CSR促进中心主任、中标所民营企业战略指导中心主任

陈金荣   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

张学跚  内蒙古大学EDP中心主任、内蒙古最佳企业公民评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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