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2014-07-22 16:57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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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派遣工作会议现场

7月11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派遣工作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李兆焯,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副部长赵大程,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副理事长姜兴长、祝春林、刘长琨、秦怀保等同志出席会议。顾秀莲名誉理事长、赵大程副部长、岳宣义理事长,发表了讲话。

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团中央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律师管理处和律师协会,“1+1”行动各服务省(区、市)法律援助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总公司、国家电网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300余名“1+1”行动的志愿者参加了会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姜兴长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举行了隆重的捐赠仪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和四川文华企业集团等基金会的央企、民企理事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华电集团、辽宁惠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并非基金会理事单位的央企、民企,为法律援助事业捐赠善款3000余万元。他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爱心浩荡,在关键时期,用关键行动,彰显了保障改善民生、追求公平正义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用实际行动驱散了公益慈善危机的阴霾。他们的大爱之心,将在中国法律援助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的大爱之举,将在中国法律援助志愿道路上,竖起一座催人奋进的丰碑。

会上,马兰等114名优秀志愿者,喜获“1+1”行动2013年度“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服务地党委政府的模范法律顾问”、“守护边疆促进民族团结的模范志愿律师”荣誉称号;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等56家单位,喜获“1+1”行动2013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他们是志愿精神的标杆,是志愿道路的引领;他们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风采,深深地镌刻在法律援助的旗帜上,把民生民意、正义公平,真实地传送到人民群众心中。正是他们的辛勤努力和无私付出,“1+1”行动才有了承载,才有了辉煌。正所谓:一年苦辣与酸甜,都为苍生绽笑颜。利禄功名何所有,消愁天下铸平安。

顾秀莲原副委员长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1+1”志愿者行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方面,所承担的重大使命和历史重任。她指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到今天,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饱含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她要求:作为法律援助事业生力军的“1+1”志愿行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凝聚政治智慧,凝聚慈善力量,凝聚法治精神,顽强拼搏,创新发展,以“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的胸怀和气度,始终不渝地推进法律援助志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以扎实的志愿援助实效,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顾副委员长强调: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到今天,承载着时代的要求,承载着人民的希望。法律援助事业作为新时期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重要载体,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现形式,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1+1”志愿行动作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先遣队和排头兵,要以民之所忧,我之所行的历史担当,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作为志愿工作的灵魂和永恒,以民为本,去民之患,时刻把困难群众的法治缺失和安危冷暖挂在心上。通过“1+1”志愿者行动,使法治的精神,使党、政府、社会的关心,使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得到的殷实。

赵大程副部长从深入推进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创新的高度,阐述了推进“1+1”志愿者行动持续科学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指出: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强调指出,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深刻揭示了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基本规律,鲜明提出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法治命题,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1+1”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是法律援助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原原本本地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思想精髓,牢牢掌握贯彻其中的科学方法,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的前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点,进一步坚定信心、增添动力、鼓舞士气。“1+1”行动是这些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探索成果,对解决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创造性的作用,是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1”行动要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这两个关键环节不放松,充分发挥这项行动扎根基层、植根群众的优势,继续开展好“1+1”行动。要在现有基础上稳步适度推进“1+1”行动的规模,扩大“1+1”行动的覆盖区域;更加健全“1+1”行动的长效机制和服务规范,提高“1+1”行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1+1”行动与加快解决无律师县工作、特困连片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和同心律师团活动的统筹协调,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赵副部长强调:注重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法律援助志愿工作涉及到行政管理、慈善捐助、律师服务和法律援助,需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把继续开展好“1+1”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作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发挥“1+1”行动的工作优势,紧紧围绕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以组织管理的合力,推动“1+1”行动有序有力发展。要总结推广几年来“1+1”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更好地引导律师等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身到法律援助志愿工作中来,形成集聚法律援助志愿人才、施展法律援助志愿才华的激励机制。要关心、关怀、关爱志愿律师和大学生,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激励,及时研究解决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用“娘家人”的亲情,用受援地的热情,共同营造有利于志愿者发挥才智、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宣传“1+1”行动在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成效,注重表彰和宣传“1+1”行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律师、大学生典型,充分展示律师、大学生的良好风貌和无私奉献精神,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支持律师、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务工作。要通过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加强保障形成组织保障有力、志愿人才辈出、志愿地法律援助工作蓬勃开展的生动局面。

岳宣义理事长在讲话中,回顾并总结了“1+1”行动五年来,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和基本经验;提出了凝聚共识,推进“1+1”行动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号召广大“1+1”志愿者和项目各关联单位厉兵秣马,在实现法治民生工程的征途上续写新的光荣。

岳理事长指出:五年来,“1+1”行动闯关夺隘,破冰除障,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敢为人先,奋力拓荒法律援助未开垦的处女地。人民群众从“1+1”志愿者行动中真正感受到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中国建设,是真实的,是温暖的。树立榜样,争当志愿精神的弄潮儿。郭二玲等英雄模范,就是“1+1”行动的弄潮儿,是闪烁在法治历史天空的新星。他们的精神引领,提升了“1+1”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境界,推动了“1+1”志愿工作的创新发展。凝神聚力,共同锻造法律援助事业的新兴力量。“1+1”志愿者行动显现着司法部律公司、法援司、法援中心、全国律协和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全程参与、共同谋划的睿智和定力,映衬着基金会理事单位、国企民企、爱心人士的倾心关注、无私奉献的情怀和赤诚。关爱支持,躬身为“1+1”志愿者搭建放飞梦想的平台。“1+1”志愿者行动从创立到今天,自始至终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自始至终得到司法部党组的关心支持,自始至终获得基金会理事会的培养呵护。他指出:“1+1”行动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令人瞩目的成就,在于稳中求进,抓住用好战略机遇期;在于信仰法治,坚守生命线不动摇;在于接通地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于政治坚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岳理事长要求:“1+1”行动,要盯住法治民生工程不动摇,拿出愚公移山的韧劲抓落实。时刻铭记民生,服务民生,发展民生,勇敢地担负起时代、人民、法治赋予“1+1”行动的责任。要盯住强基固本工程不懈怠,拿出铁杵成针的精神抓成效。不断探索,寻找规律;盯住目标,持之以恒;因地制宜,深化实施。要盯住爱心奉献工程不放松,拿出肝胆相照的赤诚抓实践。坚定信心,弘扬志愿精神;和衷共济,推动合作上水平;勇于担当,增强使命感。

岳理事长特别强调: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武装头脑,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1+1”志愿者行动。“1+1”行动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所辖,致力于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1+1”行动和“1+1”志愿者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我们要以更高的起点,更昂扬的姿态,要凝聚政治智慧,凝聚慈善力量,凝聚法治精神,顽强拼搏,创新发展,全面推进“1+1”行动取得新的进展,把“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旧社会司法病态,变成“法援大门朝难开,有理无钱请进来”的新社会法治美景。

岳理事长最后号召:项目各关联单位,要热情服务,助推“1+1”行动破浪远航。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和心理上等各个方面,帮助志愿者安心履职,服务人民,放飞梦想,实现人生价值;在推进工作上直面矛盾解决问题,为志愿者创造奉献的环境和条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问题,适时提出改进措施,相应制定有关制度。广大“1+1”志愿者,要敬畏志愿称谓,写正刻好“志愿”二字。即将出征的“1+1”志愿者们,要认真梳理自己,做好政治准备,做好法律准备,做好心理准备,做好工作准备,做好生活准备。希望每一位志愿者都以志愿为信条,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用心用力写正刻好“志愿”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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