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会费和复核会员单位基本信息的通知

康复医学会 2014-10-20 22:18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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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对康复医学委员会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中国社工协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是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领导下,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委员会立足民政,面向社会,坚持为各级康复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专门服务。会费是委员会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是为广大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和开展专业活动的基本保障;同时,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加入组织的基本义务之一,直接体现会员的责任感和团体严肃性。现将会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及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

感谢大家对康复医学委员会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中国社工协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是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领导下,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委员会立足民政,面向社会,坚持为各级康复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专门服务。会费是委员会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是为广大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和开展专业活动的基本保障;同时,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加入组织的基本义务之一,直接体现会员的责任感和团体严肃性。现将会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及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民政事业单位会员3000元/年度,医药企业单位会员5000元/年度,个人会员120元/年度,另有合作的单位按约定标准缴纳。会费可一年一缴,也可以一次性缴清一届五年的会费。

二、会员权利:

①在委员会网站上会员专区享有免费宣传页面,介绍会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特色和成果;

②优先参加由康复医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医学继续教育培训班,优先利用委员会平台申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及相关科研课题;

③在《康复医务工作通讯》为会员单位提供一个免费宣传版面,文稿内容由会员单位提供;会员撰写的学术文章可推荐在《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优先、优惠选用。

④会员单位可优先申报委员会与相关部门设立的基金项目和课题资助。

三、会员义务:

① 主动按时缴纳会费;

② 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③ 积极订阅本会编辑出版的期刊、通讯及专著;

④ 积极协助委员会发展会员,并协助有关项目及科研成果的推广。

四、相关说明:

为加强理事会建设,近期特开展团体会员、理事情况的统计核准工作。

①请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填报会员单位、理事登记表(可通过中国社工协会官网点击“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页面下载),如实反映单位信息、联络办法、会费缴纳情况及对加强理事会建设的建议。本会将根据本轮调查情况核准会员单位和理事基本信息,开好理事会议,并对今后工作做出科学规划。

②近年未能按期缴纳会费的团体会员单位,请尽快安排财务部门办理补交手续,汇款时请准确注明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和电话,以便回寄发票。

五、汇款方式

银行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户  名: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帐  号:0200 0034 0901 4427 548】,汇款时务请注明“康复医学会费”。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F座三层312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邮编:100007

联系办法:电话/传真:010-64097160,联系人:李辉,邮箱:kfyxh2012@163.com,QQ:1073521621,网站: www.swchina.org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20日

团体会员(理事单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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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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