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理事会服务细则

2011-06-20 10:14   民康医学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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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理事会是经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批准、由《中国民康医学》杂志发起组建的咨询议事服务机构,由全国社会各界,尤其是医药卫生界关心支持中国人民健康事业发展、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理事会是经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批准、由《中国民康医学》杂志发起组建的咨询议事服务机构,由全国社会各界,尤其是医药卫生界关心支持中国人民健康事业发展、并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为感谢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在力支持,现制定对参加单位的服务细则。         

一、综合服务:

1、颁发“《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理事会”相应职位的铜制牌匾及证书;

2、优先参加由《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组织的各种会议、考察及交流、合作活动;特邀参加于2002年10月在江苏扬州举行的理事会成立大会;

3、优先享有《中国民康医学》杂志提供的免费宣传及广告服务;

4、每月在《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上刊登参加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5、可以作为成员单位派代表参加有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

二、  分类服务:

1、理事单位:

(1)       全年赠送理事单位5次信息;

(2)    免费赠送全年杂志2份;

(3)    广告、专版价格在统一优惠基础上给予10%优惠;

(4)    优惠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如研讨会、展览会、商务考察、主题论坛年会等;

(5)    在《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上开办“理事单位风采”专栏,优惠刊登理事及理事单位的工作成绩、企事业形象和品牌宣传;

(6)    在《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主办的网站上免费提供5次宣传;

(7)    应理事会单位要求,免费提供有关法规及技术咨询服务。

2、常务理事单位:

(1)       享有理事单位可以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

(2)    免费参加理事会驻杂志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如研讨会、展览会、商务考察、主题论坛年会等;

(3)    赠送中国民康医学》杂志2页面,用于单位形象及产品技术广告发布;

(4)    在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主办的网站上免费宣传意念形象及产品、技术 10次;

(5)    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3、副理事长单位:

(1)       可以享有常 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各项服务内容;

(2)    参与决策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安排;

(3)    赠送中国民康医学》杂志3页面,用于单位形象及产品、技术广告发布;

(4)    享有整体形象包装、市场开发策划及系统公关的全套免费服务;

(5)    应副理事长单位要求,提供单项特殊服务。

4、理事长单位:

(1)       享有以上各项服务内容;

(2)    可以免费成为一次全国性社会公益活动的协办单位,由媒体给予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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