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理事会的权利、义务

2011-06-20 10:25   民康医学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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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成员可优惠参加由民政机关、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和《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举办的研讨会、报告会和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以及有关学习考察等各种高规格活动,并将通过活动与有关部委领导、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和企业界人士进行深入交流。

1、理事会将根据成员需求为成员单位在医药产品、公益认证及绿色环保产品推介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2、理事会成员可优惠参加由民政机关、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和《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举办的研讨会、报告会和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以及有关学习考察等各种高规格活动,并将通过活动与有关部委领导、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和企业界人士进行深入交流。

3、理事会通过一定途径为理事会成员免费或优惠提供一些项目咨询、企业策划、公关和市场推广等服务。

4、在《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上开办理事会成员专栏,分期刊登各理事会成员的单位名录、简历(简介)、经营观念、格言及图片,以扩大理事单位的影响力。

5、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与《中国民康医学》杂志联合举办一些特定的活动,或参加有组织的国际访问和学术交流活动。

6、理事会成员的论文、科研成果可在《中国民康医学》杂志上优先刊登。

7、每届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会理事需交纳会费1000元。

汇款方式:

1、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7号《中国民康医学》杂志

邮编:100053

2、银行汇款

帐户名:中国民康医学杂志社

开户行:北京银行报国寺支行

帐 号:01090306100120109026227

电 话:(010)63510974

传 真:(010)6351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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