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历史回顾
1984年,民政部应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的邀请,派两名同志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了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第八次国际讨论会。各国代表对中国社会问题的状况和解决办法非常感兴趣。他们希望中国尽快成立社会工作者的全国性团体,并成为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此后1986年、1988年,民政部又相继派出两批观察组参加了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第九、第十次国际讨论会。几批观察组均提出了成立一个相应的全国性团体的建议。建议得到了民政部领导的重视,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论证,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和讨论,大家认为成立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1989年3月20日,民政部下发了《转发〈关于部属各类协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中提到,3月10日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人事教育司提出的《关于部属各类协会有关问题的意见》。决定为适应对外交往的需要,成立“中国民政社会工作者协会”。
1990年6月21日,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筹建委员会主任连尹签署并向民政部社团管理司递交了《成立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登记申请书》。
1990年8月13日,民政部向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筹建委员会做出《关于成立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批复》(民社批〔1990〕72号)。
1991年6月30日,民政部做出《关于同意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复查登记的批复》(民人批〔1991〕20号)。
1992年5月14日,民政部准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注册登记(社证字第1037号),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证”,李宝库任法人代表。
1994年5月10日,民政部准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法人代表由李宝库变更为王青争。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1991年7月5日在北京召开
1991年7月5日,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时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陈丕显、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雷洁琼、全国政协副主席程思远、民政部顾问杨琛、章明等出席了会议。
当时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有团体会员10个,还有一批个人会员。推选理事30人、常务理事10人(崔乃夫、连尹、袁方、何肇发、李宝库、杨建昌、徐留根、韩明谟、王青争、卢谋华)。
同日,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召开。时任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当选为会长;时任民政部副部长连尹,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袁方,中山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何肇发当选为副会长;时任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司长李宝库当选为秘书长。
1992年5月28日,协会召开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
1993年4月24 日,协会召开第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一致通过了吸收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红十字总会的负责同志为协会副会长;增补了6名常务理事、14位理事;批准了29家团体会员和13位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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