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3年9月10日,会长议事会议通过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对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原则意见》中社协字( 2003]44号。该文件确定了在各专业委员会实行主任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的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协会以后的发展奠定了体制方面的基础。
2、2003年9月10日,会长议事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专业工作委员会人事管理和议事规则》(中社协字(2003)45号)文件。该文件依据中社协字(2003)44号文件的原则规定,对各专业委员会的人事管理和内部决策机制作了具体规定,是我会对各专业委员会实行的主任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管理体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3、2003年9月10日,会长议事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财务管理办法》中社协字(2003)46号文件。该文件依据中社协字(2003)44号文件的原则规定,对各专业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作了具体规定,是我会对各专业委员会实行的主任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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